得邦照明:浙商证券关于得邦照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6:21:25 中财网
原标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横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横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
计募集资金111,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6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
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2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拟
使用
募集资金
(万元)
1
年产
11,000
万只(套)
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51,100
.00
51,100
.00
2
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
10,590
.00
10,590
.00
3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470
.00
7,470
.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00
35,000
.00
合计
104,160
.00
104,160
.00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投资项目名称
初始金额
截止日余额
其中:
用于现金
管理余额
1
年产
11,000
万只(套)
led
照
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51,100
.00
14,502.16
9,000
.00
2
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
具建设项目
10,590
.00
149.8
5
0
3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
设项目
7,470
.00
6,035.74
4,000
.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00
0
0
合计
104,160
.00
20,687.75
13,000
.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鉴于
募投项目
“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
具建设项目”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
用完毕
,公司已办理
了
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
关于注销
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
2019
-
071
)。
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
及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
将
根据项目
后续需求
以自有资金
继续
投入,将
充分
保障
募投
项目
的
顺利
实施
。
三
、
本次
延长
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一)公司拟将“年产
11,000
万只(套)
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的
建设完成期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
系该
募投项目新
增的实施地点
基础建设因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天气等方面因素影
响,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此外,公司
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公司持续领先的制
造优势。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二)公司拟将“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原因系公司考虑到所处行业技
术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在进一步论证和评估的
基础上,对“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在场地的布局、相关设备的
选型及定制等方面进行了更趋于严谨的调整。公司对该项目场地布局方案、相关
设备采购方案的优化调整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
根据
实际情
况拟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
不存在其他变更事项。
四
、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
、关于
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
的审批程序
201
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1
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
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
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
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
情形。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
变募
投项目的
实质
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
核查意见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旭东
罗云翔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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