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接待内容包括三项——
一是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帮助解决的问题。
二是对河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
三是在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
接待方式及时间——
来电。接待对象通过拨打电话0311-12369反映相关诉求。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来信。接待对象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信件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处,反映相关诉求。
来访。接待对象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接访大厅(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草场街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西侧)反映相关诉求。接待时间为每周五下午2:30~5: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通知》指出,为提高接待效率,保证接待质量,请有意来访的企业提前准备拟咨询或反映问题提要和相关文件资料。
《通知》同时强调,不接受生态环境污染信访问题的投诉。如需投诉,请通过“12369”举报热线及其系统平台,或“0311-87908448”生态环境保护省长电话反映。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编辑/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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