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刑警三中队接到报警:横桥乡赵某一辆蓝色装有沼气罐的三轮车被盗。值班民警张戈泽等人迅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通过调取周边“天眼”,进一步分析研判,循线追踪,在108国道稷山段路北一废品收购站内找到被盗的三轮车扣回并返还受害人。10月23日,经新绛县价格中心鉴定,三轮车价值5581元。11月26日,民警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收购站老板宁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宁某2018年8月26日8时许,以1600元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一陌生男子手中收购受害人被盗的价值5000余元的三轮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